您好,欢迎来到 达州慧鑫春天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!服务热线:132-1997-7831
Logo
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业务范围
新闻资讯 服务知识 联系我们
您现在的位置:网站首页 >> 新闻资讯 >> 政策法规 >> 详细信息

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并发布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《委托代征管理办法》的公告》

发布时间:2014-01-17  阅读:689次
为加强税收委托代征管理,规范委托代征行为,降低征纳成本,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近日,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并发布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《委托代征管理办法》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)。
  委托代征,是指税务机关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要求,按照双方自愿、简便征收、强化管理、依法委托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,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、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的行为。这里所称税务机关,是指县以上(含本级)税务局。这里所称代征人,是指依法接受税务机关委托、行使代征税款权利并承担《委托代征协议书》规定义务的单位或人员。
  文件规定,委托代征范围由税务机关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关于加强税收控管、方便纳税的规定,结合当地税源管理的实际情况确定。税务机关不得将法律、行政法规已确定的代扣代缴、代收代缴税收,委托他人代征。
  文件还对委托代征的范围和条件、委托代征协议的生效和终止、委托代征管理职责、法律责任和附则等问题做出具体规范。

上一篇: 社会保险缴费规定
下一篇: 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
返回顶部

Copyright © 技术支持: 遂宁市河东新区好好韵网络技术工作室       蜀ICP备2022022913号
24小时服务热线:133-5093-5973 17151454341   固定电话:13219977831   公司邮箱:1101738121@qq.com
达州公司注册  达州公司注册  达州代办营业执照 达州工商代理 达州工商代办   达州代理记账报税  
公司地址:
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西路50号天府西城A栋2层6号门市